問:辦邊防證需要單位證明?
答:如果不是有特別的原因,建議大家還是在自己的所在地辦邊境證為好,除非你要求邊境證上有藏文以便作為紀念,那就只好在拉薩辦。其他如日喀則、林芝等地也可以辦,但相對要更麻煩一些。
如果你要在拉薩辦邊境證,一個簡單的辦法就是交錢給旅行社。否則就需要啟動一套復雜的辦證程序,過程是這樣的(經(jīng)驗):
1、找一個單位開介紹信,最好是旅行部門,而且一定要寫明開介紹信的單位的領導姓名和職務。否則在買申請表的時候可能會被要求出示拉薩的暫住證。
2、去市公安局一處領邊境證申請表。地點在拉薩中學南邊的門口(請注意,已從林廓東路上的市局處遷出)。如果一切手續(xù)都合格了,警官會留下你的介紹信,用¥2塊錢賣給你一份"邊境證辦理申請表",一張介紹信最多可以填8個人的名字。
3、回單位填,再讓開介紹信的單位領導簽署意見,蓋章,別忘了還要寫上他的官銜,省得你再跑一趟。
4、去這個單位的管片派出所找所長給"申請表"簽字蓋張。由派出所所長證明情況屬實,再蓋上章。
5、回到拉薩市公安局一處,交表,再蓋章。當然你應該帶上你的身份證。
6、然后去武警邊防總隊,位置在二環(huán)路,通常只能打車去。在邊防總隊大門邊有一個小房間專門辦邊防證,不用進大門就可解決。辦證費用¥8元,另交押金¥30元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返回可退押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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